一、总则
(一)目的
为加强我校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,特制定本培养与管理办法。
(二)“双师型”教师内涵
“双师型”教师是指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,同时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行业企业工作经验,能够胜任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任务的教师。
二、培养目标
(一)短期目标(2024-2025年)
1.教师初步具备“双师型”教师的基本素质,能够将行业前沿知识融入课堂教学,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教学任务。
2.教师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,获取证书人数比例达到20%。
(二)中期目标(2026-2028年)
1.打造一支稳定的“双师型”教师骨干队伍,骨干成员能主持或参与实践教学改革项目,提升实践教学质量。
2.“双师型”教师在专业教学团队中占比达到50% 以上,且能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、课程开发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。
(三)长期目标(2029年及以后)
1.全校形成完善的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体系,教师整体双师素质显著提高,在同类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。
2.“双师型”教师能够深度参与企业合作项目,推动产学研用结合,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。
3.“双师型”教师在专业教学团队中占比达到80% 以上,且能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、课程开发等方面发挥标杆作用。
三、培养途径与措施
(一)企业挂职锻炼
1.定期选派教师到相关行业企业挂职锻炼,挂职时间不少于半年。教师在挂职期间要深入了解企业生产流程、岗位技能要求等,参与企业实际项目运作。
2.教师挂职锻炼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,挂职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,并将企业实践成果应用到教学中,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、创新教学案例、改革实训项目等。
(二)参加行业培训与研讨会
1.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类行业培训、研讨会等,及时掌握行业最新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。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,优先保障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相关的培训活动。
2.教师参加培训或研讨会后,要在本专业内进行分享交流,将所学知识和经验传播给其他教师,共同提升专业教学水平。
(三)参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运营
1.组织教师参与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规划,使其熟悉实训设备的采购、安装、调试及使用维护等环节,提升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。
2.鼓励教师参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运营管理,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沟通,共同开展实践教学活动,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实习就业环境。
(四)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
1.积极推动教师与企业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,让教师在项目中锻炼实践能力,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2.学校对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教师给予政策支持,如在工作量计算、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,激励教师积极参与。
(五)考取行业职业资格证书
1.引导教师根据自身专业和教学需求,考取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,如工程师、技师、会计师等。
2.学校设立专项奖励资金,对成功考取证书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,并在教师考核、晋升等方面予以加分。
四、管理与考核
(一)管理机制
1.成立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,由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,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、教务处、督导与评估办公室、学生处、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,负责统筹规划、协调推进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。
2.教师发展中心建立“双师型”教师专门档案,记录教师的培养过程、实践经历、证书获取情况等,为教师考核、晋升等提供依据。
(二)考核内容
1.实践教学能力考核:包括实践课程教学质量、实训项目指导效果、学生实践技能提升情况等。通过课堂观察、学生评价、实践成果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(此项由二级学院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,如考核不合格的,不能申报“双师型”教师)。
2.行业企业实践考核:对教师在企业挂职锻炼、参与产学研合作项目等行业企业实践活动的表现进行考核。主要考核指标有实践工作计划完成情况、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了解程度、实际问题解决能力等(此项考核由企业方组织实施)。
3.职业资格证书考核:核实教师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,以及证书与专业教学的相关性(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负责)。
(三)考核方式
1.定期考核:二级学院每学期末对“双师型”教师进行一次常规考核。
2.不定期考核:二级学院、人事处、教师发展中心在教师参加重要的行业企业实践活动结束后、考取新的职业资格证书后等情况下进行不定期考核,及时掌握教师的“双师型”素质提升情况。
(四)考核结果运用
1.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。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师,在职称评定、岗位晋升、外出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。
2.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教师,学校提出改进建议,督促其进一步提升“双师型”素质。
3.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,学校视情况减少其教学工作量,要求其重新参加相关培养活动,直至考核合格为止。
五、激励机制
(一)薪酬待遇激励
对“双师型”教师给予一定的薪酬补贴,一次性奖励初级“双师型”教师1000元、中级“双师型”教师2000元、高级“双师型”教师5000元。
(二)职称评定激励
“双师型”教师是申报中、高级职称的资格条件(特殊专业除外)。
(三)职业发展激励
1.为“双师型”教师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,如推荐担任专业教学团队负责人、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等职务,使其在教学管理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。
2.优先安排“双师型”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、高级别培训课程等,拓宽其视野,提升其专业素养。
六、附则
(一)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(教师发展中心)、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(二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如有未尽事宜,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。